发布者: 金翼达 时间:2019-4-29 9:29:38
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佛禅府函〔2018〕17号)、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修订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禅经发〔2018〕81号)》(下称“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对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受理申请工作。请有关符合条件的单位对照表格和注意事项指南要求,如实填写资料,做好申请工作。
一、受理对象:
(一)按照实施细则,本次受理申请的对象为:
1.获得2018年度相关资质认定的单位(以获得正式批文或证书为准);
2.各申请单位必须在禅城辖区范围内(以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地为准)。超出上述范围的单位资料,不予受理。
(二)申请单位向所属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地为准)递交资料。如有疑问,及时将情况向区、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反映。
二、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从区经科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表格,填写扶持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注意事项指南及要点说明(见附件2)备齐证明资料,装订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于2019年5月28日下午5:30前交到对应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窗口。
(二)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请资料进行把关,受理后加具意见并汇总,于2018年6月7日前交到区经科局对应的业务科室。
三、受理窗口:
南庄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地址: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23号(协税大楼)5楼;
石湾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地址: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三楼308室;
张槎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号楼5楼504室;
祖庙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后座。
禅城区业务咨询窗口:
(一)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扶持业务咨询:高新技术发展科
(二)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扶持业务咨询:产学研科
(三)企业技术中心扶持业务咨询:产业发展科
四、特别声明:
(一)各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纳入黑名单,以后不再受理。
(二)各申请单位务必注意受理时间,逾期未将申请资料提交至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请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做好相关登记手续
附件:1.附件1:2018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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